法律顾问股权纠纷刑事辩护人身损害
一、大公概况
黑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4月,是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现有专职律师13人,实习律师1人,在大庆市设有分所。主要从事民事、行政、刑事诉讼、企业法律顾问、企业并购重组、新三板挂牌等法律服务业务。
二、大公业绩
二十多年来,大公所全体律师以“尽忠于民”的大公精神为座右铭,为委托人办实事,参与民事、行政诉讼涉案总标的额20多亿元,先后为委托人索还索赔总标的额3亿多元;多次参与省内外重、特大案件的诉讼:在震惊中外的《露营之歌》著作权案件中为原省顾委主任、省长陈雷同志担当代理人,从讲政治的高度提出的代理意见受到省委党史委领导的高度赞扬。在非诉讼业务方面,大公所先后为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、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、哈尔滨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、黑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、哈尔滨市记者协会、哈尔滨牧业资产集团公司、秋林公司、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、北大荒粮食集团有限公司、可口可乐企业管理(上海)有限公司、哈尔滨市出版社等30余家企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担当常年法律顾问,多次优质高效地圆满完成省委、省政府、省人大、省委政法委及省市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2011年9月由省政府引进的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、百富达资本集团和深圳市君诺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共同在我省设立“黑龙江龙粤金融超市”,本所作为合作单位之一指派专职律师参与有关项目的法律服务工作,为开创更多的金融法律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。近几年与英国伦敦Scottish律师事务所、俄罗斯太平洋律师事务所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,为开创各领域业务建立了更广阔的平台。
三、部分律师简介
徐桂元律师,曾任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,现任黑龙江省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,兼任省政府法律专家库专家,省政府省情研究会法律专家。
陈旭律师,现担任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、哈尔滨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、黑龙江省法学会经济法委员会副会长、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奖惩委员会副秘书长,哈尔滨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,哈尔滨律师协会奖惩委员会副主任,哈尔滨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主任。
王晶律师,黑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,现任黑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问题研究会理事、哈尔滨市律师协会民商法专业委员会委员。
刘博律师,现任哈尔滨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、哈尔滨市律师协会对外交流及青年律师委员会会员。
四、公益活动及法律宣传
我所律师多年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,在九八抗洪救灾捐资希望小学和抗震救灾活动中积极捐款、捐物二十万余元。2009年4月设立了全国首家“投案自首法律服务中心”,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大公律师的奉献精神,受到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的高度赞扬。
我所每年都会开展“进社区,法律宣传”活动,将法律服务贴近基层、贴近群众、贴近民生,为群众提供无偿、优良、便捷的法律服务,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,有力的促进了我市群众法治精神的培育和法治文化建设工作,在弘扬法治精神、提高群众学法用法能力、调处矛盾纠纷、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五、大公荣誉
自成立以来,大公所先后被省委、省政府、省直党工委、省司法厅评为“文明单位”、“文明律师所”、“学东莱先进单位”、“优秀律师事务所”、“先进单位”、“先进党支部”、“端正政风行风,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最佳单位”、“全国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先进律师事务所”等称号。2010年被省司法厅评选为五星级律师所,2014年被评选为“哈尔滨市十佳律师事务所”,2015年被评为“先进律师事务所”等荣誉称号。